戰火中的飛機(三)
──戰后的飛機
二次大戰結束后的40余年,雖然世界性的大戰再未爆發,但局部戰爭從未間斷。從朝鮮戰爭、越南戰爭、幾次中東戰爭以及兩伊戰爭、英阿戰爭、美利沖突等,飛機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軍事上的需要仍是飛機發展的主要動力。戰后發展里程的重要事件有:
首先是軍用飛機的噴氣化,戰后僅幾年時間,各大國空軍的主力機種都改為噴氣式發動機。最初的噴氣式作戰飛機外形都是平直梯形機翼,噴氣發動機的推力也很小,單臺推力只有八九百公斤。1947年出現了第一批機翼后掠的高亞音速噴氣式戰斗機──蘇聯的米格-15和美國的F-86"佩刀"式。朝鮮戰爭中,這兩種噴氣式戰斗機廝殺較量,寫下了空戰史上新的一頁。戰斗機噴氣化后,轟炸機也緊追直上。1951年12月美國B-47后掠翼噴氣轟炸機試飛成功,接著又出現了大型四發動機的戰略轟炸機B-52。這種機型經改進一直使用到80年代。它的最大航程可達20000余公里。
戰后飛機的另一重大進展是超音速飛機的誕生。1953年,美國F-100"超級佩刀"式噴氣式戰斗機平飛速度首次超過音速。50年代中期,幾種速度為音速2倍的噴氣式戰斗機問世。如蘇聯的米格-21、美國的F-4"鬼怪式"和F-104。前兩種飛機在越南戰爭中進行了反復的實戰較量,后者在中東戰場上嶄露頭角。60年代,美蘇兩國又發展了"雙三"飛機,即速度為3倍音速、升限超過30公里,其代表機型是美國的SR-71"黑鳥"和蘇聯的米格-25。
這期間,航空技術又有了新的突破,變后掠機翼飛機和垂直起落飛機研制成功。前者是美國的F-111,后者為英國的"鷂"式。這兩種飛機的出現,標志著軍用飛機的發展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即由高速轉向高機動性。F-111和"鷂"式飛機在以后的美國空襲利比亞和英阿馬島之戰中都有上乘的表現。
70年代到80年代,航空軍事大國又研制了一系列供現役使用的噴氣式殲擊機、轟炸機、強擊機和軍用運輸機等,如美國的F-14、F-15、F-16和F-18:蘇聯的米格-23、-27、-29和-31以及蘇霍伊設計局蘇-27、30、34、35、37等軍用飛機。這些飛機的特點是速度并不太高,多為音速2到2.5倍;高度15~30公里,但強調良好的機動性并裝有先進的機載設備、火控系統和多種形式的武器配備。
軍用機的另一重要進展是能躲避和削弱雷達搜索的"隱身"技術的應用,如美國的隱身戰斗機F-117A和隱身轟炸機B-2。
飛機問世后80多年的歷史表明:戰爭和軍界上的需要是其發展的主要動力,而飛機的發展又影響和促進了作戰方式的變化。通常先進的航空技術總是首先用于軍用飛機上,然后才轉為民用。雖然40多年來未再發生大戰,但小規模戰爭從未間斷,而且遍布世界各地用途各異的60000多架軍用飛機,又都似箭在弦上,成為發生各種局部戰爭和突發事件的一個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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