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貨物運輸
鐵路所承運的貨物,高度和寬度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一件貨物裝車后有任何部位超出機車車輛限界即為超限貨物。由于機車車輛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之間有一定的安全空間,如采取一定的措施,有些超限的大件貨物還是可以通過鐵路運輸,這就是超限貨物運輸。
判斷超限貨物的標準有三條:一是一件貨物裝車后,在平直線路上停留時,貨物的高度和寬度有任何部位超過機車車輛限界者,即為超限貨物。二是一件貨物裝車后,在平直線路上停留雖不超限,但行經半徑為300米的曲線線路時,貨物的內側或外側的計算寬度仍然超限的,亦為超限貨物。三是對裝載通過或到達特定裝載限界區段內各站的貨物,雖沒有超出機車車輛限界,但超出特定區段的裝載限界時,也是超限貨物。
這里涉及到鐵路運輸的兩個限界概念,機車車輛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在運輸超限貨物之前首先要確定超限貨物的等級。主要是根據貨物計算點所在檢定斷面的實測寬度或計算寬度。超限貨物以裝車站列車運行方向為準,由線路中心線起分為左側、右側和兩側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劃分為下列等級;
上部超限:由軌面起高度(以下簡稱高度)超過3600mm,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一、二級和超級超限。
中部超限:在高度自1250mm~3600mm之間,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一、二級和超級超限。
下部超限:在高度自150mm~1250mm之間,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二級和超級超限。
對那些雖然沒有超出機車車輛限界,但要通過或到達特定裝載限界區段內各站的貨物,超出特定區段的裝載限界時,其超限等級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對超出特定區段裝載限界,還沒有超出一級超限限界的,按照一級超限辦理;對超出一級超限限界的,應根據超出限界程度確定超限等級。
發貨人托運超限貨物時,應向車站提供超限貨物說明書、外形尺寸的三視圖。對那些自帶運轉車輪的超限貨物,還要提供自重、軸數、固定軸距、長度、制動器型式等資料。發站受理超限貨物時,應按托運人提出的有關資料進行復測,必要時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裝車方案,確定超限等級。然后要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裝運辦法。如果到站為自局管內的各級超限貨物,應向鐵路分局請示。如果到站為跨及三局的超限貨物或各局間運輸的一、二級超限貨物,應向鐵路局請示。如果到站為跨及四局以上的超限貨物,以及通過普通電氣化區段,其裝后高度超過5150毫米和裝后高度在5000毫米~5150毫米之間,但其左側或右側寬度超750毫米的超級超限貨物,均應報鐵路局,由鐵路局審核后向鐵道部請示。
權益對等——漫談保價運輸 行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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