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的權利與義務
鐵路旅客一旦購買了車票,就擁有下列權利:
- 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 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適應的服務并保障其旅行安全;
- 對運送期間發生的身體損害有權要求承運人賠償。
- 對運送期間因承運人過錯造成的隨身攜帶物品損失有權要求承運人賠償。
當然有權利就有義務,旅客的義務是:
- 支付運輸費用;
- 遵守國家法令和鐵路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志進、出站;
- 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同樣,鐵路也就是承運人也有相應的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其權利是:
- 依照規定收取運輸費用;
- 要求旅客遵守國家法令和鐵路規章制度,保證安全;
- 對損害他人利益和鐵路設備、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消除危險和要求賠償。
鐵路也就是承運人的義務是:
- 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正點;
- 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環境和服務設施,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文明禮貌地為旅客服務;
- 對運送期間發生的旅客身體損害予以賠償。
- 對運送期間因承運人過錯造成的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損失予以賠償。
旅客列車的乘務工作標準 旅客乘車的攜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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