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安全管理
安全是不能直接管理的,我們只能管理促進安全所必需的電廠條件,其中也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對安全的態度和承諾,推進全廠的安全素養。
由于核電發展階段上的原因,以及人力物力智力的限制,到目前為止核電廠主管和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安全的管理側重于設計和施工,以及操縱員的取證工作,基本上還是靜態的局部的。今后,為適應核電廠投運的形勢,安全管理應當將機組、操縱員、管理層三方面,人機、人人兩關系都管起來,實現有機的全方位管理。
運行安全管理方法與執照審評過程的管理方法是全然不同的。管理的方法也主要靠對話協商,鼓勵業主積極考慮如何改進運行安全。當然,對于嚴重違章,主管部門仍須輔以一定的制裁措施。
運行安全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點是,應當設立一定的標準,建立業主表現系統評價大綱,檢查業主的管理質量,促進和支持業主建立和維持安全素養。
運行安全問題只要通過努力,對公眾可信賴的安全性是完全能做到的。
運行安全要素分解
常規設備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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