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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在紙幣方面的印刷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滅元建明,即皇帝位,改元“洪武”。于洪武七年(1374年)立鈔法, 設寶鈔提舉司,并于寶鈔提舉司下設抄紙和印鈔二局,寶鈔、行用二庫。從洪武八年 (1375年)起印發紙幣“大明通行寶鈔”。面額分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貫,計六種。幣值每貫等于一千文或白銀一兩,四貫合黃金一兩。 明代印發的“大明通行寶鈔”為明代發行的唯一貨幣,其行用貫串明朝始終。為歷代印鈔史上所獨有,是明代印鈔事業之一大特點。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戶部又加發十文至五十文小鈔。同時一貫的大明通行寶鈔下有“戶部奏準印造”字樣,當為洪武十三年政府廢中書省設戶部之后印制。此幣票面形式與元幣相似,呈豎長方形,高一尺,寬六寸,質青色,周邊刻有龍紋花欄。票面上方橫書“大明通行寶鈔”六個大字;中部為面額“壹貫”文及十串鑄錢(十串為一貫),兩側為“大明寶鈔、天下通行”八個篆字;下部為豎行楷書“戶部奏準印造大明寶鈔與制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造捕者賞銀二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產。洪武 年 月 日”。票面上蓋“寶鈔提舉司印”兩個大方紅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