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與名、字、別號
“姓氏筆畫”是我們常聽、常見、常用的一個詞組。這里的“姓氏”,實際上是專指姓,即表示每個家族名稱的字。但秦漢以前,姓和氏是有區別的,代表著不同的內容和含義。“姓”起源于母系氏族公社時期,最初多與自己母系氏族的名稱或其他特征有關,主要起著“明血緣”、“別婚姻”的作用,同姓不可通婚。“氏”則為姓衍生的分支。到了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姓、氏成為父系氏族或部落的標記。進入階級社會后,“氏以別貴賤”,氏成為貴族男子的專稱。春秋戰國以后,姓氏逐漸混同。秦漢以后,姓、氏合一,通稱為姓,一直延續至今。
那么,漢族的姓氏究竟有多少呢?我們大家熟知的《百家姓》(清代版本)共收504姓,其中單音姓氏444個,復音姓氏60個。但實際上漢姓的數量遠不止這些。早在東漢,應劭在《風俗通義・姓氏篇》中就記錄了古代姓氏500個左右。宋鄭樵在《通志・氏族略》中說:“論得姓受氏者,有三十二類”,約1745個。清人張澍經過綜合研究,認為有5129姓。現代漢姓的數量還沒有確切的統計數字,據粗略估計,仍有3000多個在流傳使用。
同姓氏一樣,我們現在所說的、用以指稱人名的“名字”二字,古代也是兩件事,“名”是名,“字”是字。古代的人既有“名”,又有“字”,有的人名、字之外,還有別號。
所謂“名”,是社會上個人的特稱,是人和人之間相互區分的符號。古人一般都起兩個名,一個是兒時用的小名,也叫乳名,如曹操小名阿瞞,劉備的兒子、后主劉禪小名阿斗。另一個是長大后用的大名,也稱學名、官名等。不過,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一般女子都只有一個小名。先秦的人名單名多,雙名少,秦漢以后明顯地向雙音轉化,取名的方法也更加多姿多彩。
“字”則是從“名”的含義派生出的另一個符號,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與“名”相表里的,故又稱“表字”。古人“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也就是說,“字”是男女成年后才加取的,表示他們從此開始受到人們的尊重。如諸葛亮,字孔明;岳飛,字鵬舉;趙云,字子龍等。取字原屬貴族階層的特權,后來擴展到知識階層,到了明清時代,才普遍推廣開來。
“號”是人的別稱,是名和字之外的一個頗具藝術色彩的符號,所以又叫“別號”。封建社會中的士大夫,特別是文人往往都有自己的別號。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王安石號半山,唐伯虎號六如居士等。名和字是他人所命,不能表現自己的意愿。而號就不同了,它是文人雅士自我表現的產物,可以把自己的生活經歷、志趣愛好等充分表達出來。
總之,名、字、號都是人的名稱,只是取用方法不同而已。古人重身份,講禮儀,在名、字、號的用法上很有講究。名一般用于謙稱、卑稱,即自稱稱名,或用于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字、號則用于他稱,即稱人用字用號,對平輩的尊稱或下對上、少對長稱呼時,必須稱字、號,而不能直呼其名,只有對關系密切的平輩或下級、晚輩,才可稱名。否則,就是失禮的行為,尤其是對君主或父母長輩,若直呼其名,就是“大不敬”,甚至“大逆”,會受到眾人譴責,乃至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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