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指標
從無線電頻譜的劃分來看,我們把頻率為0.3GHz~300GHz的射頻稱為微波頻率。目前使用的范圍只有1GHz~40GHz,工作頻率越高,越能獲得較寬的通頻帶和較大的通信容量。也可以得到更尖銳的天線方向性和天線增益。但是,當頻率較高時,雨、霧及水蒸氣對電波的散射或吸收衰耗增加,造成電波衰落和收信電平下降。這些影響對12GHz以上的頻段尤為明顯,甚至隨頻率的增加而急劇增加。
目前我國基本使用2、4、6、7、8、11GHz頻段。其中2、4、6GHz頻段因電波傳播比較穩定,故用于干線微波通信,而支線或專用網微波通信常用2、7、8、11GHz。當然,對頻率的使用,還要經申請,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批準才行。
輸出功率是指發信機輸出端口處功率的大小。輸出功率的確定與設備的用途、站距、衰落影響及抗衰落方式等因素有關。由于數字微波的輸出比模擬微波有較好的抗干擾性能,故在要求同樣的通信質量時,數字微波的輸出功率可以小些。當用場效應晶體管功率放大器作末級輸出時,一般為幾十毫瓦到1瓦左右。
發信機的每個波道都有一個標稱的射頻中心工作頻率,用f0表示。工作頻率的穩定度取決于發信本振源的頻率穩定度。設實際工作頻率與標稱工作頻率的最大偏差值為Δf, 則頻率穩定度的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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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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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為頻率穩定度。
對于采用PSK調制方式的數字微波通信系統而言,若發信機工作頻率不穩,即有頻率漂移,將使解調的有效信號幅度下降,誤碼率增加。對于PSK調制方式,要求頻率穩定度為1×10-5~5×10-6。
發信本振源的頻率穩定度與本振源的類型有關。近年來由于微波介質穩頻振蕩源可以直接產生微波頻率,并具有電路簡單、雜波干擾及熱噪聲較小的優點,所以正在被廣泛采用,其自身的頻率穩定度可達到1×10-5~2×10-5左右。當用公務信號對介質穩頻振蕩源進行淺調制時,其頻率穩定度會略有下降。對頻率穩定度要求較高或較嚴格時,例如(1~5)×10-6,可采用脈沖抽樣鎖相振蕩源等形式的本振源。
除上述三項主要指標外,對發信機還有其他一些細節的技術要求,這里不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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