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兮其也遠
盡管人類很早就認識到用光可以傳遞信息,比如3000多年前我國就有了用光傳遞遠距離信息的設施——烽火臺;但是,其后的很多年中,光通信幾乎沒有什么發展;后來又有了用燈光閃爍、旗語等傳遞信息的方法;但是這些都是用可見光進行的視覺通信,是非常原始的光通信方式,不能稱得上是完全意義上的光通信。
近100年中,人們仍然沒有對光通信失去興致,就連大發明家貝爾(BELL)也嘗試著用光來打電話,這被認為是近代光通信的開始。20世紀60年代后,隨著人們對通信的要求變得越來越強烈,光通信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我們今天所說的光通信已不再是用可見光進行的視覺通信,而是采用光波作為載波來傳遞信息的通信方式了。現代人類已經進入了信息社會,光通信的魅力也逐步地展現在人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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