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計劃和應急準備
1. 應急計劃
應急計劃又稱應急響應計劃。在應急計劃中規定了地方政府、核設施運營單位的應急準備、響應任務、組織機構、設施和設備等,并規定在應急狀態下“做什么,由誰做,如何做”。
2. 應急計劃區內的準備
針對煙羽應急計劃和食入應急計劃區照射途徑的主要防護措施,必須做好如下準備:
(1)對核電廠周圍80公里半徑范圍內的行政區域的交通、郵電通信、醫療設施、學校、人員分布、飲食習慣、海洋生物、氣象等情況進行收集和調查。
(2)把事先確定好的應急計劃區內的特殊人群(老弱病殘和嬰幼兒)分布、交通管制點、應急監測點、取樣點及巡測路線、集結點、安置點、洗消點、撤離路線、牛奶場、食品加工廠、水源地等繪制成圖。
(3)預先確定好當地住房建筑和公共建筑物屏蔽能力和密封性能。例如,秦山核電廠周圍地區的建筑,大都是近幾年新建的二層以上的混磚結構樓房,有足夠的面積可以做隱蔽之用。
3.預防藥品的生產、貯存、發放和管理
例如,浙江省用的預防藥品穩定碘片是碘化鉀片,主要由省醫藥管理局負責組織生產并提供,分別貯存在省、嘉興市、海鹽縣衛生防疫站。由省衛生防疫站實施監督使用和管理。
4.應急響應能力的維持
為了使應急準備做到常備不懈,各級應急組織還必須執行應急響應能力的維護計劃,其要點是: (1)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修改; (2)應急培訓; (3)應急演習; (4)應急設施的配備和維護。
核事故應急組織
應急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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