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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的利用是20世紀最偉大的科技成就。40年代首先在軍事領域使用,為提前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避免更多犧牲,立了功。自50年代以來,為滿足人類經濟增長對電力的需求,許多國家都陸續把核電擺在能源開發與生產的重要位置上。 美國以及前蘇聯,核電站的運行,是在50年代中期;英法兩國是在60年代,(見表1)而中國直到1991年12月才投入運行,比上述國家晚了27~37年。 核能從軍用到民用的周期(年) 表1
據1991年4月《國際核工程》的資料,世界當時運行的核電站,有415個反應堆,裝機總容量為3.26億千瓦(截止1990年底)。而中國的記錄為零。
同時,由于發展核電的技術路線長期搖擺不定,對重大的基本的技術政策問題長期爭論不休,不作決斷,貽誤了寶貴的時間,這也是我國核電事業發展非常遲緩的另一個原因。 在中國,沒有一個使技術決策與權力決策相結合的有效體制,在決策時又不能充分行使選擇權和制約權,這就難免使我國科技進步的速度放慢,核工業發展曾趨萎縮。 部門之間在技術上的不同主張,影響了核電的起步。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這種意義的分歧更趨加深,而且部門觀點成為部門利益的反映,這又使技術路線的選擇變得更加復雜和困難。要使問題得到統一,最高層次的及時決策是很重要的,我們恰恰缺少這種決策,應該決策時不決策。 當然,有些失誤是歷史原因造成的,我國核工業從軍用轉向民用正處于"文化大革命"的動亂時期,其后又面臨著艱巨的撥亂反正的歷史任務,百廢待興,要做的事情很多,一時難以在發展核電的問題上做決策,我們要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 從上面可以看出,主要的教訓有下列幾方面: (1)核能在軍轉民的過程中,我國核電起步太遲。這是能源領域決策失誤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