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軍轉民,振興核工業
1991年12月15日,浙江秦山核電站建成,并網發電。這標志中國的核能開始了新的紀元。
中國核工業是從主要為軍用服務而迅速發展起來的。長期以來,核工業作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部門之一,執行了“以軍為主”的方針,這在當時是必要的,也是正確的。但是實踐表明,核工業建設如果只搞軍用,不搞民用,必然路子越走越窄,不利于核工業的繼續發展。
1979年4月,二機部召開工作會議,著重研究工作重點轉移,提出了要積極發展核電和推廣同位素與其他核技術的應用。
1981年3月,在國務院及國防科委的領導下,正式提出了“核工業應在保證軍用的前提下,把重點轉移到為國民經濟利用上來”的發展方針。
核工業要把軍轉民、技術引進、國內技術攻關三者結合起來,開發民用產品。
當初核工業實行“軍民結合”、“保軍轉民” 的方針,其轉變是深刻而艱巨的。主要原因在:第一,從鈾地質、鈾礦冶、核燃料循環到核武器研制,核工業的大部分科研生產單位,都具有專業性強,生產過程帶有放射性等特點,因而原有的生產設施、設備,一般無法直接轉為民用。第二,核工業的科研和生產單位,大多處于邊遠偏僻地區,交通不便,信息不靈,因此,在選擇轉民的出路,確定工作、產品方向上有一定的難度。第三,核工業轉民的主要內容應為國家發展核電服務,但我國的核電建設在體制和規劃安排上,還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大量工作還難于展開。第四,長時期來,核工業的企事業單位在經營管理上形成了“科研生產型”狀況,其經營思想、管理制度、經濟政策,以致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都同轉民的要求不相適應。
核電決策舉棋不定
以核為主多種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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