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自毀長城
“文化大革命”使正在發展的中國核工業受到嚴重的干擾和破壞。1966~1967年,全國的奪權、武斗、停產波及到核工業。1967年5月至1973年7月,中央對核工業系統實行軍管。這期間,一方面抓所謂“走資派”,另一方面提出了國防尖端技術要在“四五”計劃中“前三年趕上,后兩年超過世界先進水平”的錯誤口號。根據這個口號制訂的大計劃、高指標,給核工業的生產建設造成了嚴重后果。
“文化大革命”對核工業發展方針、規劃計劃、組織體制、工作部署的嚴重干擾和對核工業科技人員、職工隊伍的嚴重傷害,使核工業遭受深重的內傷。
核工業職工隊伍是一支政治素質好、技術能力強、能吃苦耐勞、不怕困難的堅強隊伍。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一批對我國核工業建設和核武器研制有貢獻的科學家、專家學者、領導于部、老工人遭到了批判斗爭,被下放到農村“五七”干校勞動,從而使核工業的科技工作和管理工作受到嚴重削弱。
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蘭州鈾濃縮廠、包頭核燃料元件廠是職工隊伍遭到傷害最嚴重的單位。從1969年11月開始,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在近兩年的時間里,科室、車間以上干部的80%,高、中級科技人員的90%受到迫害。基地領導人遭受百般折磨,不久致死。另一名領導人及著名炸藥專家也被殘酷迫害致死。在同一時期,蘭州鈾濃縮廠被點名批斗和作交待的人數竟達全廠職工的60%。包頭核燃料元件廠曾多次發生武斗,造成大部分生產車間和研究室停產近兩個月。
在核工業系統中,例如原子能研究所,在所謂的“清理階級隊伍”中,許多干部、群眾、科技人員受到殘酷迫害,造成了大批冤假錯案。
三線工程的“山散洞”
核電決策舉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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