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國際合作
地球大氣臭氧總量的減少,南極臭氧洞的出現,引起了科學界、社會公眾和各國政府的憂慮和重視。他們認識到必須由國際社會共同制訂全球性控制氯氟烴排放的有效措施,以保護臭氧層這個地球生態系統的天然保護傘。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早在1977年就成立了有關臭氧層保護的協調委員會,定期進行科學評估。1981年更成立了一個特別小組來考慮起草有關全球公約。由于這些努力,終于在1985年在維也納簽署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公約》明確指出了大氣臭氧層損耗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呼吁各國政府采取合作行動保護臭氧層,并首次明確提出氯氟烴類物質應作為被監控生產和使用的化學品。
為了使公約進一步落到實處,環境規劃署1987年9月又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組織簽署了《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議定書進一步對氯氟烴類物質的生產、使用和貿易作出了具體時間規定。這個議定書已于1989年1月1日起生效。議定書要求,在此后10年中,發達國家必須削減其氯氟烴物質1986年消耗水平的50%,發展中國家則允許限量增加氯氟烴類物質的使用。
1990、1992和1995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又分別在倫敦、哥本哈根和維也納召開了議定書締約國會議,對議定書進行了3次修正,使禁用期限不斷提前。
共同的切身利益,使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發達國家已于1996年基本停止生產和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到1995年止,全球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消費已減少了近70%。因此保護臭氧層的國際行動被稱為“迄今最成功的全球性環境保護條約”。這個條約如果能夠完全實行,地球大氣中消耗臭氧層物質總量大約在21世紀初達到高峰,然后逐漸緩慢下降,并于2050-2070年恢復到過去正常水平。
1995年是《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簽訂10周年,1995年9月16日是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簽訂8周年紀念日,因此聯合國大會決定,從1995年起,每年的9月16日定為“國際保護臭氧層日”。1998年9月16日的宣傳主題是:“為了地球上的生命,請購買有益于臭氧層的產品。”
根據1996年11月召開的《議定書》第8次締約國會議規定,發展中國家1999年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消費量應該凍結在1995-1997年3年平均的水平上。由于發達國家已經于1996年停止生產這類物質,因此我國目前成了世界上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和消費量最大的國家。而且,由于我國經濟高速發展,這類物質的需要量還呈上升趨勢。不過盡管形勢如此嚴峻,我國“九五”期間還是下決心制定出了更高的奮斗目標:到2000年(“九五”結束)我國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量和消費量將在1996年基礎上削減50%,而且保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替代產品國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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