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時期 (1912--1949)
辛亥革命,各省起義成功,帝制廢除,由中華民國政府批準設置甘肅、四川等省建制,設青海蒙番宣慰使,劃川邊為特區。民國十八年(1929年)建青海省,駐西寧;民國二十八年(1939)建西康省,駐康定。
 |
中華民國時期
行政區域設置圖 |
民國初年中央設置管理西藏、蒙古事務機構(民國二十九年起,稱蒙藏委員會),西藏地方推翻駐藏大臣后,未能建成共和體制;中央曾恢復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名號,并任命駐藏辦事長官,由于英國離間和各種原因未能赴任。英國曾策劃將青藏高原劃作內藏、外藏,并企圖吞并門隅、珞瑜、下察隅地區,但始終被歷屆中央政府和達賴所拒絕。達賴迫使班禪離藏旅居內地,衛(前藏)、藏(后藏)和阿里地區遂由達賴督導噶廈地方政府管理,分設阿里、藏、衛、珞喀、羌塘、達工以及多麥(康)等專區,下轄若干宗、豀(縣、區)。
民國十八年(1929)九世班禪在南京設立辦事處,民國二十年(l931)十三世達賴在南京設立辦事處。民國二十二年(1933)十三世達賴圓寂,國民政府應西藏地方請求,派員前往處理,后設立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于拉薩。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