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排龍鄉領導匯報工作
昨晚,鄉黨委書記拿來一份排龍鄉民工對外服務收費標準的文件給我看,顯然是要照此文件執行。文件規定,凡自治區以外單位雇傭民工按每天45元收費。北京當然屬于此收費標準。若如此,民工費要比林芝地區的標準增加百分之五十。本來就緊張的費用就更吃緊了。我和副隊長李世源,陶寶祥一道,向鄉黨委書記匯報了此次徒步穿越雅魯藏布大峽谷的目的和意義,以及為自治區經濟建設服務的宗旨,當然也實事求是地匯報了考察經費的困難。副縣長達瓦態度明確地說:“高隊長,這項工作很有意義,中央、自治區和地區均很支持,我們縣當然全力支持,民工費就按高隊長意見辦,每天30元。”
達瓦副縣長講話后,鄉里同意。我心中的一塊石頭總算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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