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社會組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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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民居 |
“社”是臺灣高山族的基層社會組織單位。最初是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組織,后來逐漸發展成為以血緣為紐帶,兼以地緣為組合,包括一個或幾個氏族成員聚居的社會組織。
“社”之名稱始見于明清之際。當時稱高山族的村落為“番社”或“社”。社與社之間疆界分明。每社都有自己的名稱,有推舉產生的首領。有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生活習俗和共同的經濟利益。以共同的信仰、祭祀維系在一起。成員之間彼此承擔團結互助的義務。其規模有大有小,各族群不盡一致。小的幾戶到幾十戶,大的幾百戶甚至上千戶。還有大社轄領小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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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人的船 |
關于社的數量,清代,《臺灣府志》記載當時高山族共計有409社。后來,這些社被統一規劃為30個“山地鄉”,分屬12個縣的行政區。如今,“社”之名稱雖已不復存在,但其作用與影響,特別是人們“社”的觀念并未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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